教师通知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师通知 -> 正文

关于实施国际化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师海外培训计划(2015)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4  来源:   点击量: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更加扎实有效地推动国际化专业和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实施国际化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师海外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赴海外参加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培训。本计划2015年度首批试点,将根据培训成效滚动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学校已确定的优势特色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重点建设项目。
2.学校重点推进的中国学全英文硕士课程师资培训项目。
3.能够与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工学院开展项目合作的理工科专业。
4.学院拟重点建设的国际化课程。
二、申报渠道
1.各学院根据国际化专业与课程建设规划,利用各自拥有的海外合作资源或开辟新的合作渠道,与合作院校商定课程培训计划。
2.依托学校与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合作项目的,由国际事务部协作,相关理工科学院与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商定课程培训计划。
三、经费来源和资助范围
1.本计划经费来源于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引进与培养类专项)。
2.资助额度参照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并根据实际培训需要适当予以调整。资助范围包括:
(1)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2)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3)教材资料购置费。根据培训计划所列预算实报实销。
(4)培训费。根据外方额度要求,双方协商支付。
四、派出条件和培训要求
1.截止到当年1月1日,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备与培训课程相符的学术背景。
3.具有相当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语言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水平应达到TOEFL成绩80分以上或IELTS成绩5.5分以上;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及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及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及以上;
(3)外方院校出具的申请人语言水平可满足在国外接受课程培训需要的书面证明。
4.培训要求:
(1)派出人员需赴海外参加至少一门完整的课程教学过程(包括参与上课、作业、考试,并获得成绩),同时以助教身份完成教学辅助任务。
(2)海外培训期间,派出人员应积极参加所在培训院校提供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课程。
(3)派出人员需引进完整的参训课程的教材教案、课程大纲,建设相应的课程网站,回国后按照国际化专业建设要求开设该课程。
五、组织实施
1.本科生院负责培训计划的受理、审批和申报人员遴选工作。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课程培训任务书的签订,全程指导和监督已定培训计划的实施,以及培训效果的验收和评定。
2.人事部、国际事务部负责资助经费的审核和管理,及派出人员派出手续的办理。
3.符合支持范围的单位与海外院校商定课程培训计划后,须填写《国际化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师海外培训计划(2015)申报书》(见附件),于2015年5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送交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明德楼B233),电子版发送至jyk@sdu.edu.cn,由本科生院组织评审后予以实施。
4.为保证经费的执行效率,派出人员须在2015年12月20日前结束培训任务并办理返校报到手续,经费不得跨年度报销。
联系人:孙磊,联系电话:88362598



附件:国际化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师海外培训计划(2015)申报书


本科生院
人事部
国际事务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