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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大学2023-2024学年选拔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来源:   点击量:

各同学: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从2022级本科生(五年制可适度向2021级放开)中选拔优秀学生到国内合作学校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23.9-2024.7),各学院派出计划详见附件一。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将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5]1号文件)中的选派标准和选派程序,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及其在校综合表现,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本科生院。(注:同一所学校每个专业派出学生最多不超过3人)

2.通过学院选拔的学生,需填写《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申请表》(附件二,交学院留存),并提交3张纸质版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背面写清楚申请学校、所在山东大学学院、姓名,兰州大学需为蓝色背景)及电子版(照片名称为申请学校、所在山东大学学院、姓名;像素要求为:北理工JPG 225×300、华南理工JPG 640×480、吉林大学JPG 567×390且为蓝色背景、兰州大学JPG 295×413且为白色背景、厦门大学照片要求见附件五),用于对方学校办理学生证、一卡通和“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证书等证件。不接收自己拍摄、扫描、翻拍或PS过的照片,不接收摄像头拍摄的其他各类生活照。

3.请报名同学5月5日上午10点,将纸质《第二校园经历报名申请表》(附件二)提交至综合楼211-1办公室,电子版附件二、附件三于5月5日上午8点之前,发送至邮箱:lilongxiao@sdu.edu.cn

4.拟选派名单将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最终选派名单以交流学校的确认结果为准。学校将把最终名单和相关信息统一寄送合作学校,由合作学校为交流学生办理学生证等相关证件。交流材料领取信息将及时在本科生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派出学生请保持通信畅通,便于及时联系

5.交流学生须认真学习《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5]1号文件)中对外出交流的事项的规定。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对方学校的培养方案做好拟选课计划,填写选课计划表(附件四),并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返校后,及时与学院确认学分置换及课程认定情况。同时,交流学生学期末要及时清退系统已选的下学期课程,以免成绩按“0”分处理,影响毕业

6.派出交流学生须在本学期末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前到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大件物品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地方存放,以便于安置外校来我校交流学生住宿。具体物品安置问题请与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在交流学校的选课、住宿、教材等问题由对方学校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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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