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从2023级本科生(五年制可适度向2022级放开)中选拔优秀学生到国内合作学校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24.9-2025.7),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5]1号文件)中的选派标准和选派程序,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及其在校综合表现,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本科生院。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填写《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申请表》(附件二)、第二校园经历汇总表(附件三),电子版于5月6日,下午2点之前,发送至邮箱:lilongxiao@sdu.edu.cn,逾期不再处理。
2.通过学院选拔的学生,需在5月7日,下午2点之前,提交以下材料至趵突泉校区景蓝斋204办公室:纸质版《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申请表》(附件二)、3张纸质版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背面写清楚申请学校、所在山东大学学院、姓名,兰州大学需为蓝色背景)及电子版(照片名称为申请学校、所在山东大学学院、姓名;像素要求为:华南理工JPG 640×480、吉林大学JPG 567×390且为蓝色背景、兰州大学JPG 295×413且为白色背景、厦门大学照片要求见附件五),用于对方学校办理学生证、一卡通和“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证书等证件。不接收自己拍摄、扫描、翻拍或PS过的照片,不接收摄像头拍摄的其他各类生活照。
在填写附件三中“接收学院”与“接收专业”两栏时,请各同学务必对交流学校的专业设置进行确认,保证上报数据与其一致。
4.拟选派名单将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最终选派名单以交流学校的确认结果为准。学校将把最终名单和相关信息统一寄送合作学校,由合作学校为交流学生办理学生证等相关证件。交流材料领取信息将及时在本科生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派出学生请保持通信畅通,便于及时联系。
5.交流学生须认真学习《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5]1号文件)中对外出交流的事项的规定。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对方学校的培养方案做好拟选课计划,填写选课计划表(附件四),并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返校后,及时与学院确认学分置换及课程认定情况。同时,交流学生学期末要及时清退系统已选的下学期课程,以免成绩按“0”分处理,影响毕业。
6.派出交流学生须在本学期末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前到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大件物品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地方存放,以便于安置外校来我校交流学生住宿。具体物品安置问题请与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在交流学校的选课、住宿、教材等问题由对方学校负责安排。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本科教育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