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评定2021学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开展2021年本科生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三)奖励名额:1人
(四)申请条件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前15%(含15%);
6.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 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5%(含1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三)奖励名额:4人
(四)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2021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在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前30%(含30%)(计算时用学生名次除以参与排名总人数),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50%)。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登录学生管理系统(http://211.86.56.236/login.do)进行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在奖学金模块中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在助学金模块中申请省政府励志奖学。完善申请表内容,按照申请表要求认真填写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及申请理由,并打印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
注意:“申请理由”需严格限制在190-200 字之间(标点符号不占字符,数字组合和英文单词按字符串长度算所占字符,例如“2020”占 4 个字符、“abc”占三个字符),“所获奖项”最多选 4 项。
2.材料报送:
(1)《2020—2021学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第7条的学生,应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各类奖项均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若有参评论文,均需提供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复印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提供专著封面及扉页复印件)。所有佐证材料需由本人签字(如无本人签字将不予以认定)。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务必于12月17日(今天)下午15点前将申请表送至4207,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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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