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人员,统招博士后,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
二、考核内容
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人员特点,实施分级分类评价,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础,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岗位贡献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1、学院党委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2、以各党支部为考核单位,组织本支部教职工进行年度述职、考核、评优工作。按照“分类评价”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员、教学科研支撑人员、辅导员考核单独组织,听取多方评价意见。
3、各支部按核定的指标推荐优秀等次初步人选。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员登录“山东大学主页-信息服务门户-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年度考核”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2.各党支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3.各党支部根据考核评议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建议考核等次,向学院考核小组上报推荐,学院考核小组最终研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优秀等次人选按学校最终划拨的指标数确定;
4.学院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考核结果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职工收到短信通知后登陆系统确认考核结果,并扫描二维码实施线上签名;
6.学院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
7.学院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本单位人员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确认无误后提交学校;
8.学校审核考核情况,印制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相关要求
请各支部于1月2日前完成各支部考核工作,将《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备案统计表》《山东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备案登记表》发送至人事秘书李慧慧lihuihui@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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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