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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5日 14:42:42点击数: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聚焦高水平大学(学科)、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引进我省急需紧缺的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山东省科技厅决定启动2023年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以下简称省海外优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省海外优青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鲁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

二、资助模式

1.资助强度:6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三、依托单位

申请人依托单位为山东大学。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取得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产权清晰,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7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2周岁(19807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截止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24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鲁工作,或者202211日以后回国来鲁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在鲁工作不少于3年。

8.鼓励已入职山东大学的申请人联合省内科技型企业申报,申请人须与企业签订兼职工作合同(协议)。未入职山东大学,仅签订意向合同(协议)的申请人不可以联合企业申报。

(二)限项要求

2项以上(含2项)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已承担或正在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重复资助。

五、申请方式及时间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在线填报。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人选认真填报申报系统,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不夸大、不虚报,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合规,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经费预算。申请人和二级单位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和人选当年申报资格,列入黑名单,科技厅予以通报。

2.山东省海外优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依托单位推荐意见等材料。根据往年经验在填报无误的情况下,申请人提交后,申报书应该直接提交至一级单位(山东大学)但是个别申报书会提交至二级单位。申请人应向科研秘书确认申请书是否提交至二级单位,如提交至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应及时与科研院联系并审核提交至一级单位(山东大学)。学校将组织形式审核工作,经一级单位(山东大学)、一级主管部门(山东大学)依次审核通过后在线推荐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81817:00,请勿压线提交。由于我校73日至818日为暑假期间,各类用印、合同(协议)签订可能无法及时办理,请各申请人于73日前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完成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通过OA用印办理依托单位推荐意见盖章。

4.请各位申请人于7月3前,将申报清单(附件2)发送至邮箱shixiaoqunsx@sdu.edu.cn.

5.未尽事宜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521 0531-51751195

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电话:0531-8836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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