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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内杰出人才体系申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7日 09:19:36点击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构建梯次合理、衔接有序的学校人才队伍,根据《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体系建设方案(修订)》(山大字〔2018〕26号),拟面向校内开展2023年度杰出人才体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推荐名额

本次校内遴选的岗位为“山东大学讲席教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山东大学荣聘教授”。各单位根据遴选岗位分别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2021年以来新增全职国家级人才的单位,在同层次项目可增报1位人选。符合《山东大学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办法》(山大科字〔2022〕30号)以及《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支持办法》(山大科字〔2022〕40号)规定的主持承担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的负责人,人文社科A类项目首席专家在项目研究期内(不含延期),申请特聘教授、杰出中青年学者岗位,不占学院推荐名额。申报人选需排序推荐。

新增的卓青、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申报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可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文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中青年学术中坚成长,针对人文社科领域增设“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学者”岗位(以下简称“文科杰青”“文科优青”)。各相关单位可分别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遴选标准和程序

“山东大学讲席教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山东大学荣聘教授”遴选标准见《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体系建设方案(修订)》。

“文科杰青”申报者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应达到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领军人才水准,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的科研成就,具有良好学术声誉与广泛学术影响,具有学术领军才能和重大项目策划组织能力,拟从事的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通过专家评议后享受“山东大学特聘教授”第一层次或二层次同等支持。

“文科优青”申报者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应达到长江青年学者等国家级青年人才水平,具有较大学术创新潜力和较强学术组织能力,已取得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居相关学科国内同年龄段学者前列。通过专家评议后享受“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第一层次或二层次同等支持。

各项目遴选程序见《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体系建设方案(修订)》。

三、材料报送

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之前,将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请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将附件1、2、3于2023年5月22日前报送至综合楼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huihui@sdu.edu.cn。

个人陈述材料:本材料申报特聘教授、杰出中青年学者、文科杰青、文科优青项目申报人选需提交。要求为带配音的MP4格式视频文件,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立德树人成效、学术创新贡献、服务国家战略、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播放时长限定5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带配音的*.pps或*.ppsx演示文稿可通过powerpoint软件直接另存为*.mp4格式)。文件命名为:申报岗位名称-单位-姓名个人陈述材料。文件配音必须由推荐人选本人完成,不得采用专业配音。此材料请于6月15日前发送至lihuihui@sdu.edu.cn。

四、其他说明

1.杰出人才体系申报年龄原则上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节点,因人才体系遴选时间间隔造成的超龄可适当放宽。

2.《山东大学申报杰出人才体系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版总页数控制在4页以内,A3纸正反面打印。

3.《申报杰出人才体系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A3纸横向打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慧慧

联系电话:883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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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