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改革精神以及《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山东省已启动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原则
(一)提名者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强化对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的支持。
(二)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三)提名者应当以学术专业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严格履行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的责任。候选人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二、奖项设置
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为人物奖,不分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科学技术青年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人数不超过5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为项目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为山东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直接提名。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三、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科学技术青年奖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2年1月1日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2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
(三)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四)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技术内容不得涉密,且无知识产权争议。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再次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四、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
(一)专家提名
1.提名资格。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
(3)2014年以来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国家奖第一完成人);
(4)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
(5)2019年以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省奖第一完成人)。
2.提名条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或行业领域内进行提名,并充分了解提名项目(人选)的真实情况。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为主责专家。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院士、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每人可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2)国家奖第一完成人、省奖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3.回避要求。提名专家不得作为同一年度被提名项目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专用项目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单位提名
1.提名资格。省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设区市人民政府;崂山实验室;经省科技厅认定具有提名资格的中央驻鲁单位、企事业单位等(附件1)。
2.提名要求。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严格在提名数额(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中查看)范围内择优限额提名,提名前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五、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者应按照《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不得填报涉密内容。“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重要参考,应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提名通用项目的提名者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或直接访问http://60.208.139.58:8000/),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主要包括涉及国防安全等领域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六、提名公示
项目完成单位或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提名者应按要求进行提名公示,接受监督。
(一)公示主体
候选人所在单位或项目各完成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提名单位提名的,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由专家提名的,应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所在市协助进行提名公示。
(二)公示内容及时间
公示内容应当按照《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
七、科研诚信和提名责任要求
(一)全面加强科研诚信审核
省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对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提名者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被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者进行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
八、山东大学提名工作安排
(一)申报意向征集
2024年5月14日前,各位申报老师将2024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包括单位提名项目和专家提名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shixiaoqunsx@sdu.edu.cn。
(二)专家提名
1. 提名申请
由主责专家(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省奖励办提出申请(附件4),并提供院士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证明,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资格的,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
项目第一完成人同时将提名申请抄送至kjccgk@sdu.edu.cn ,拿到提名号后第一时间联系科研院,以便科研院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2. 提名系统时间安排
专家提名资格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16:00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5月31日10:00;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6:00;
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前送至山东省科技厅
(三)单位提名
山东大学作为提名单位,负责山东大学及附属医院的提名工作。
2024年实行限额提名,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按照形式审查要点(见附件2)完成形式审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项目进行把关提升。
1. 学院推荐程序
(1)各项目材料由学院统一推荐报送,不接受项目的单独申报。隶属齐鲁医学院管辖的各有关学院项目由齐鲁医学院科研处负责推荐;齐鲁医院、第二医院项目由本医院科研处负责推荐;威海校区项目由威海校区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推荐。
(2)学院学术委员会参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和奖励条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并按要求填写《2024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推荐表》(见附件5),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3)推荐数量:最高奖、青年奖和国际合作奖各推荐不超过1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推荐数量不限。
(4)材料报送:2024年5月19日12:00前将《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书》电子版PDF文件和《2024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推荐表》的excel文件发送至shixiaoqunsx@sdu.edu.cn。
2. 我校将按照省科技厅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提名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参考学院推荐意见,择优提名。被提名项目的提名账号和密码发放另行通知。
3. 提名系统时间安排
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5月31日10:00;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6:00;
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前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公示安排
山东大学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项目的公示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详细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山东大学作为参与单位的提名项目,请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公示内容发送至kjccgk@sdu.edu.cn,我校统一安排公示,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未尽事宜均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一)山东省奖励办
联系电话:0531-51751063、51751067
电子邮箱:sdskjjlbgs@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20房间
(二)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 周敬馨、张纪芝
邮箱:kjccgk@sdu.edu.cn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409
(三)山东大学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
联系人:史晓群
邮箱:shixiaoqunsx@sdu.edu.cn
地址: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景兰斋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