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解决青年教职工临时住房困难,根据《山东大学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山大后字〔2014〕6号)和《山东大学青年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山大后字〔2010〕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转发:山东大学后勤保障部:关于申请参加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报名的通知(请点击本链接查看通知详细内容等)。
附件:
二、学院的通知:
1、请学院各室、中心秘书负责,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单位45周岁(即出生日期为1969年1月1日以后的人员)以下的事业编制在职教职工。
附件:
2、请申请者于3月24日(周一)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申请表、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房屋情况证明、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报送到学院办公室周洪老师处;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
zhouhong@sdu.edi.cn邮箱;电话:82548.
3、相关政策、填表事项等的咨询,请联系山东大学房改办潘科长等,咨询电话:88369276,办公地点:中心校区文史楼33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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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