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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5日 00:00:00点击数: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和齐鲁医学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5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原则
(一)导师岗位是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岗位。导师招收研究生的审核确定,要有利于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和改善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
(二)新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和已招收硕士生导师审核按统一标准进行,务必严格要求,保质保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
(三)硕士生导师招生申请与审核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进行。
(四)申请招收、指导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无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但具有二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按二级学科进行。申请招收、指导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
二、基本条件
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保证有6个月以上的时间指导研究生。申请招收硕士生者,应为人事部门认定的在岗人员。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龄
申请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
(二)专业技术职务
1.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学术成果达到以下要求:近五年任现职以来学术科研成果满足以下要求: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SCI论文,且三篇论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10,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SCI二区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非共第一)发表一篇影响因子不小于5的科研型SCI论文;科研项目达到以下要求: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其他更高级别项目。满足以上条件可申请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讲师不能申请专业型硕士导师)。
(三)学术成果及科研项目:
1.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科研水平。
(1). 近五年学术论文要求
  理、工、医类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公认的高影响因子(IF≥5.0)SCI收录论文,该论文不能为共第一或共通讯。
 (2). 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要求
  作为负责人至少新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非自筹经费科研项目1项且新进账总经费不低于20万。
  2.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要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和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1).近五年学术成果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核心A类论文2篇及以上;
  ②、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前3位、二等前2位,三等奖首位;
  ③、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首位),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A类论文1篇及以上。
 (2). 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要求
  工程硕士和药学硕士指导教师申请者,作为负责人至少新申请到不低于10万元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委托的项目(横向项目)经费以学校到账为准。
(3).有一定期限与所申报专业相关的实际部门工作或实践经历,主持或参与过相应专业学位行业领域相关的课题研发,具有所属专业学位领域较强的职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实践技术的能力,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工作。近五年来在实践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
(四)培养经验
初次申请指导硕士生的人员应协助培养过硕士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五)申请人及培养的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无教学、培养、医疗等方面的责任事故。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停2年研究生招生。
请申请者填写《山东大学2015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简况表》及表中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于12月17日前送交综合楼211室,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cuifei@sdu.edu.cn
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用于招生审核的学术成果首页复印件;
(2)课题项目项目审批书(或合同)复印件;
(3)导师个人财务系统打印的经费截图(为确保账号安全,可将项目号涂黑后上交)。
批准招收指导博士生者,同时可以招收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必另行申请审核。
遴选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申请表

山东大学药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