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就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及上报材料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取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人员。
注: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免面试
二、面试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组(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组)”,评议组一般由5-7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专家评议组”负责组织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其它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
三、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等。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附件1
五、申请资格认定人员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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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