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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齐鲁学者遴选推荐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7日 00:00:00点击数:

学校将面向校内青年教师开展2016年齐鲁青年学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的本校青年教师应为2016年1月1日前我校全职在岗教职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截止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方向属于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主干学科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二、推荐数量
学院将推荐2人。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及《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附件2)于1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lijuanl@sdu.edu.cn信箱,将相关材料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报院办刘老师处。
2.推荐程序
(1)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价;
(2)院党政联席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推荐人选所依托的团队平台和支撑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和个性化培养方案;
(3)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在学院内部网页公示五个工作日。3月2日前将《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基本情况一览表》、《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三篇代表作全文及附件证明材料报送至人才办公室(明德楼B522)。
3.学校组织评审
(1)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对基层单位推荐人选初审,并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函评。
(2)人才引进委员会对通过函评的推荐人选评审,确定拟培养人选。
4.网上公示
拟培养人选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人选名单并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四、培养措施
详见《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聘任办法(修订)》(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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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7日
附件1:齐鲁青年学者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2:齐鲁青年学者申报表
附件3: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聘任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