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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职工幼儿园保教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2日 13:16:29点击数: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2016年度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销范围

事业编制职工计划内生育子女及依法收养子女上幼儿园缴纳保教费,按本通知规定予以报销。计划外生育子女,一切费用自理,学校不予报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跨年度报销。

二、  报销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2016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报销标准,2016年3月(含)之前执行原报销标准,因此,2016年度保教费分两部分合并计算报销:

(一)2016年3月(含)前

1.不享受历下区幼儿园保缴费减免政策的,根据幼儿园类别,交纳保教费低于260元/生、月的,单个职工按交纳保教费的一半报销,双职工全部报销;保教费高于260元/生、月的,单个职工按130元/生、月报销,双职工按260元/生、月报销;

2.已享受保教费减免政策的,单个职工按个人实际缴纳部分的一半报销(入校内第一、二幼儿园报销69元/生、月,第三幼儿园报销66元/生、月),但最高不超过130元/生、月;双职工全部报销(第一、二幼儿园138元/生、月,第三幼儿园132元/生、月),但最高不超过260元/生、月。

 (二)2016年4月(含)后

1.不享受历下区幼儿园保缴费减免政策的,根据幼儿园类别,交纳保教费低于330元/生、月的,单个职工按交纳保教费的一半报销,双职工全部报销;保教费高于330元/生、月的,单个职工按165元/生、月报销,双职工按330元/生、月报销;

2.已享受保教费减免政策的,单个职工按个人实际缴纳部分的一半报销(入校内第一、二幼儿园报销86元/生、月,第三幼儿园报销82.5元/生、月),但最高不超过165元/生、月;双职工全部报销(第一、二幼儿园172元/生、月,第三幼儿园165元/生、月),但最高不超过330元/生、月。

三、报销程序

1.入校内幼儿园的,由三个幼儿园统计汇总,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表格(样式见附件)报送计生办(jshb@sdu.edu.cn审核汇总;

2.入校外幼儿园的,由职工个人于11月25日至12月5日,携带幼儿园开具的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式发票(首次报销的要带幼儿园出具的幼儿园类别、是否享受减免证明,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职工证明),到趵突泉校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汇总;趵突泉校区综合楼108房间,电话8838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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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