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实验)室、中心: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离退休职工的关怀,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山东大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离退休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医药费用高,对生活造成较大困难者。
(二)离退休职工父母、子女或配偶患重大疾病,家庭承担自费医疗费用大,对生活造成较大困难者。
(三)离退休职工本人或家庭因遭遇意外灾害,损失重大,对生活造成困难者。
(四)离退休职工本人家庭平均生活费在济南“低保线”以下,生活困难者。
(五)没有固定工作的离休干部遗属,符合相关条件者。
(六)夫妻双方均为山东大学离退休职工的,只一方可享受补助。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补助条件的离退休职工,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2016年12月13日前,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大学2016年度离退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交至院办周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zhouhong@sdu.edu.cn 邮箱。
(三)离退休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的补助条件对《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由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后就近报离退休工作处所在校区办公室。
(四)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职工,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在《申请表》及《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
(五)离退休工作处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召开专门会议,会同有关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并确定困难补助人员名单和标准。
(六)困难补助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联系方式
中心校区办公室:张朝平 64704 zcp@sdu.edu.cn
趵突泉校区办公室:郑志刚 82305 dsr@sdu.edu.cn
千佛山校区办公室:李 骐 92595 liqi@sdu.edu.cn
综合办公室:郑丽丽 69695 zhenglili@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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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