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高校“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鲁高工委通字〔2016〕76号)的通知要求,按照2004年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助学捐助办法》规定,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度“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助学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标准:以自愿捐助为原则,参照山东省“慈心一日捐”的标准,即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工资收入(工资前两项的和÷22天=1天工资)。
二、捐助时间:集中捐助从12月26日开始,2017年2月28日结束。
三、捐助方式: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接受捐助,于2017年2月24日各工会小组将捐助款交院办周洪老师处,电子版发至zhouhong@sdu.edu.cn,学院统一将接收的捐助款存入“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助学”专项账户。账号:10000047102030。
按照公开透明原则,便于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现将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助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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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