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学校本科人才培养专项改革方案,全面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发展一流本科教育,学校决定开展“双一流”人才培养专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双一流”人才培养建设重点领域包括:“经典教材”、“示范课堂”、“新课程开发”、“国际化示范课程”四个专项类别,采取项目式建设和管理,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具体建设内容与要求见《山东大学“双一流”人才培养专项建设立项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不得同时在研或申报2个以上“双一流”人才培养专项建设项目。
(二)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国家级团队和跨实验室联合申报。
三、立项程序
(一)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双一流”人才培养专项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3份,送至综合楼20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sunjiao@sdu.edu.cn。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确定立项结果。
四、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一流本科是一流大学的重要基础和基本特征,要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为契机,把握时代特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本科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创新,加强课程、教材、专业和国际化等优质与优势资源建设,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能力。
(二)示范引领。积极发挥“双一流”人才培养专项建设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全校师生积极支持和参与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三)重点突破。结合我校优势与特色,通过重点立项建设,力争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取得质的突破。
(四)鼓励创新。鼓励以创新为导向,紧密结合我校实际,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成果推广等不同角度进行探索创新,体现“双一流”人才培养专项建设的战略性、前瞻性,形成具有山大特色和改革示范效应的经验、模式和标准。
五、项目管理
学校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的淘汰与激励机制。根据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进展与成效以及经费执行情况等检查结果,动态调整资助力度。对未按申报计划开展工作的项目将给予警告、减少或中止经费资助等处理,直至取消立项资格;对于符合研究预期进展,并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将视情况增加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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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