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及研究生“助教”:
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助教、 助研、助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山大研字〔2014〕67号,请各用人单位按照实验室研究生“助教”岗位的具体工作要求,对所聘用研究生“助教”岗位进行考核。 具体通知如下:
1、此次考核研究生“助教”的工作时间为:新聘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起始时间以实际工作起始日为准,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1日。续聘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
2、请研究生“助教”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助教工作情况考核表》(附件一),实验室人员对实验室聘任的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并认真核对研究生“助教”的聘任名单和学号,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助教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二)与《山东大学实验室助教上岗情况登记表》一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6月6日前送交院办周老师,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zhouhong@sdu.edu.cn,联系电话:69268、69269。
3、2017年6月底前将助研津贴发放到各研究生“助教”中国银行存折/卡,请相关研究生注意按时持中国银行存折/卡到中行营业网点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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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