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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择优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7年06月30日 19:07:08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的精神以及学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

(一)请各位老师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附件4)、“‘新工科’建设复旦共识”和《新工科”建设行动路线(“天大行动”)》(附件5)的内容和文件精神,确定研究与探索方向、建设内容和实施方案。

(二)请参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的范围和要求进行选题,题目自拟。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瞄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前沿,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跨界整合,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领跑者”理念建立新兴学科和产业人才培养实验区,培养一流的工程科学家和产业领军人才。鼓励围绕战略新兴学科、边缘学科或产业,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跨层次等联合申报,探索强强联合的交叉复合培养;注重与企业、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学)会以多种形式联合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深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二、申报条件及推荐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工作胜任能力,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研究与实践,责任心强。

(二)项目申报需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一式三份。

(三)上述申报材料需于2017年8月18日下班前报送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综合楼208),电子版发送至sunjiao@sdu.edu.cn,联系人:孙姣,联系电话:88381148。

(四)学院经审核后签字盖章,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结果并推荐至教育部。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本科教育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