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结合资产与实验室专项改革方案,为健全实验技术助理队伍,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助教”岗位聘任工作,现将实验室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充分论证,合理设置研究生“助教”岗并按照《山东大学实验室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1)的内容要求,逐项如实填写。
2.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助教”的日常管理、聘任、考核、津贴发放工作,填写《研究生助教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3.为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助教”业务水平和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加强实验室的开放共享,本学年研究生“助教”岗位根据实验教学中心及实验技术相关的需要,继续鼓励设置博士研究生助教岗位。
4.青岛校区搬迁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的申请,根据教学实验室建设情况(《关于公布青岛校区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及所属教学实验室名单的通知》(山大资字[2017]3号))、实验教学任务进行申请,未搬迁的教学实验室有教学任务的可适当申请“助教”岗位,研究生“助教”岗位只能录用本校区研究生,不得跨校区录用。
5.请各实验室将表格纸质版于9月11日前报院办周老师,电子版请发至zhouhong@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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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