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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3日 10:14:33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24号,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与推荐的基本要求

    山东省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类型、申报要求等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报程序

    1、单位评审推荐

    学院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荐能够代表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的精品成果参加齐鲁医学院的评选,经齐鲁医学院推荐后参加山东大学教学成果的评审。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限额推荐1项(若超过1项必须排序上报)。

    2、学校评选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对培养单位推荐的成果进行审核评选,并在山东省教育厅下达指标限额内择优推荐。

    3、学校公示推荐结果并上报山东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

    1、《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2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以山东大学+培养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申请书命名。

    2、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2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印,不超过200页码)。

    3、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2本(套)。

    4、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用视频格式,以山东大学+培养单位名称+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提交一式2份。

    5、《山东大学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1份,以山东大学+培养单位名称+成果名称+汇总表命名。

    6、有关说明

    a.材料填报务必认真阅读《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的填表说明,并严格按要求规范填报。

    b.第一完成单位统一填写为山东大学 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推荐意见栏由学校填写。申报表各处公章均由学校统一加盖山东大学公章,

    c.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齐鲁医学院。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于2017年12月15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综合楼208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cuifei@s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531-88382018

    附件1: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7〕24号

附件2: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3:山东大学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