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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2日 08:46:59点击数:

全校教职医务员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师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落实“放管服”要求,我校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重新整合改造。新开发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将于72日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后,将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主页及学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登录入口。

二、原“设备购置管理系统”、“设备家具管理系统”、“公房公寓管理系统”于629日起停止运行,不再接受新的业务申请,已提交至原系统的业务将在原系统中继续流转完毕。

三、629日至71日为系统数据迁移时间,暂停相关业务办理。

四、72日至726日为设备采购和资产建账过渡期,过渡期内工作方式如下。

1.教工仍可登录原“设备购置管理系统”把采购未结束的项目执行完毕,如竞价用户初选,打印申请表及竞价结果表,签订合同或进口协议等。已在老系统中执行完毕但建帐、报销日期在727日以后的设备,请尽快登录老系统下载相关报销凭证并做备份;727日以后无法登录老系统下载相关报销凭证,老系统中未完成采购的教工需在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重新办理设备采购申请。

2. 教工仍可依据原“设备家具管理系统”仪器设备(家具)验收单至财务完成报账业务;“设备家具管理系统”中已登记但未审核的设备家具,请资产管理员务必尽快携建账材料办理建账手续(济南校区:明德楼B611设备管理办公室;青岛校区:华岗苑西楼229办公室)。已在老系统中办理建账手续尚未报账的设备家具,请尽快至财务办理;自727日起财务不再接收原“山东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届时此种情况只能在新“资产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做退库操作后重新办理资产建账。

五、新系统中设备家具建账标准:设备仍为单价≥1000元;家具调整为单价≥500元或批量价值≥3万元。其他价值的设备家具无需建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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