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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山东大学国际科研合作种子基金(项目类)的申请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0年04月30日 13:52:55点击数:

各位老师:

为推动学校相关学科及学术团队的国际化发展,通过引进国外团队共同开展国际科研合作项目,并与国外合作伙伴在实质性科研合作基础上,着眼于策划搭建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或联合科研基地等高水平研究平台,现将2020年国际科研合作种子基金(项目类)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主体

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并应获得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单位支持。重点以我校“学科高峰计划”入选学科(跨学科领域以主干学科)为依托,鼓励跨学科联合申请。

(二)合作对象

1.以世界一流学科领域的院系、实验室或研究室(研究中心)等机构为合作对象,围绕学科建设发展目标,有重点、有层次地选择1-3个海外合作伙伴。

2.海外合作伙伴具有与我校开展实质性科研合作的意愿,能够按计划派出学者和学生到我校开展学术交流,并能够为我校派出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和研究条件。

(三)合作内容

种子基金经费可用于支持以下合作内容:

1.邀请海外合作伙伴的专家学者来校进行短期授课、开展学术研究或联合指导研究生。

2.拟定联合研究课题,联合申请国际合作项目。

3.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研究生赴伙伴院校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

4.举办或联办国际学术会议、论坛及研讨会。

5.其他行之有效的促进国际科研合作的活动。

(四)其他

1.每个项目分别指定1名我方负责人和1名海外合作方负责人,并指定1名校内青年教师作为日常联络人。中方和外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活跃在科研一线,在学术界有较高知名度,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并提出创新性构想。

2.种子基金作为学校学科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引导性资金,要求获得资助的学科多元投入,并统筹安排经费、自主落实使用。项目类种子基金需从院系或学科的自主经费中予以1:1配套方可使用学校资助(学院可以随用资助随配套,无需一次性足额预留配套经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外方合作伙伴提供配套经费的申请。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各院所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大学国际科研合作种子基金申请书(项目类)》,并附外方合作确认函,经各自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综合楼208,电子版发送至llw@sdu.edu.cn

各申报单位如提交多个项目申请,须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学校将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代表组成的种子基金联合工作小组,总体负责项目组织评审、公示立项、异议受理等有关事项。种子基金评审遵循“集中资源、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专家外审和内审相结合的方式,由联合工作小组在专家外审意见基础上,共同确定拟立项名单。 拟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入选,填写《山东大学国际科研合作种子基金任务书》,并附双方签署的书面合作协议。

三、资助标准

本次拟立项不超过1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年,可最多连续资助5年,将根据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的资助。

种子基金(平台类)的申请将另行通知。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联系人:李林蔚 82590

国际部联系人:赵娇娇 65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