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期,科技部已发布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2个重点专项正式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涉及医学、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数学、生物学等研究领域。为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科研院拟开展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预申报的摸底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培育并给予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正在申报及拟申报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职在岗科研人员并具有高级职称;
2.申报项目符合科技部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
3.原则上曾主持或参与1项以上相关研究领域的国家级项目或课题。
二、组织申报方式
1、各学院(中心、所)认真阅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年度相关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积极开展重大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动员工作。鼓励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的联合申报;对暂不能以我校为项目牵头单位主持申报的,鼓励其以我校为课题承担单位,参与其他单位主持申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请拟牵头主持申报2021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书(模板)》(附件2),学校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请于6月7日前将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综合楼2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llw@sdu.edu.cn。
联系人:李林蔚
电话:0531-8838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