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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培育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4日 09:27:53点击数:

    为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科研院拟开展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预申报的摸底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培育并给予经费支持根据科研院《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培育与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对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政策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改革后五类科技计划之一,由原来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等整合而成,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学校为鼓励校内团队积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国家和地方战略发展需求,出台了《山东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办法(理工医)》(山大科字〔201732号),在培育经费、山大杰出人才体系申请、博士研究生指标、科研用房等方面,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研项目的团队予以重点支持,详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及范围

拟申报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职在岗科研人员并具有高级职称;

2.申报项目符合科技部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指南规定的研究内容全覆盖;

3.曾主持完成1项以上相关研究领域的国家级项目或课题;

4.研究团队实力较强,原则上应有不少于5人的研究团队。

 

三、组织申报方式

1、请认真阅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9年度部分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鼓励开展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的联合申报;对暂不能以我校为项目牵头单位主持申报的,鼓励其以我校为课题承担单位,参与其他单位主持申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拟牵头主持申报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书(模板)》(附件3),学校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3、请项目负责人于321日前将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综合楼2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llw@sdu.edu.cn

 

联系人:李林蔚

电话:0531-8838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