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鲁医学院《关于2017年度齐鲁医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要求,齐鲁医学院决定对所属单位教职工在2017年度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现就我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条件和标准是《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科研奖励办法(试行)》(山大医字[2017]25号),请见附件1。
二、本次奖励范围限于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奖励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奖励范围:齐鲁医学院所属各学院、附属医院、非直属医院。
三、奖励以现金形式发放。
请申报人填写申报表(附件2),于3月1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llw@sdu.edu.cn。
联系人:李林蔚
联系电话:8838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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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