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材料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6日 15:29 浏览次数: |
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按照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及学院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期间必须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考核合格方能申请答辩。学校要求专业硕士所有材料都要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现将专业实践材料的中期检查和专业实践实习报告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学校和学院实践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需填写《专业实习中期检查表》,在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内,研究生须填写《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 2.相关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1)专业学位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2016--专业实习--最后一栏“操作”--按要求填写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填写完毕后下载《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并正反面打印; (2)《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中实践单位考核意见:需实践单位写明学生表现情况(优秀、良好或不通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实践单位公章; (3)《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中培养单位考核意见:根据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中期考核时已进行实习实践汇报的,此栏需中期考核组组长填写意见、勾选考核结果(优秀、良好、中等、通过、不通过)并签字;中期考核时未进行实习实践汇报的,各研究所需在实践单位考核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实习实践汇报考核,而后在此栏目写明考核意见,并勾选考核结果(优秀、良好、中等、通过、不通过),考核组组长签字。 3.学院依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录入学生专业实践成绩。 4.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1月13日前提交至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综合楼211-1李莉老师处,逾期不提交造成成绩未及时录入将直接影响2022年3月份提交答辩申请进程,责任由学生自负。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
上一条:关于2021-2022第二学期课程安排及研究生网上确认课程的通知 |
下一条:2019级学术型研究生提交前沿讲座材料及讨论班记录本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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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1-06 浏览次数: |
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按照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及学院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期间必须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考核合格方能申请答辩。学校要求专业硕士所有材料都要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现将专业实践材料的中期检查和专业实践实习报告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学校和学院实践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需填写《专业实习中期检查表》,在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内,研究生须填写《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 2.相关材料提交方式如下: (1)专业学位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2016--专业实习--最后一栏“操作”--按要求填写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填写完毕后下载《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并正反面打印; (2)《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中实践单位考核意见:需实践单位写明学生表现情况(优秀、良好或不通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实践单位公章; (3)《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中培养单位考核意见:根据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中期考核时已进行实习实践汇报的,此栏需中期考核组组长填写意见、勾选考核结果(优秀、良好、中等、通过、不通过)并签字;中期考核时未进行实习实践汇报的,各研究所需在实践单位考核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实习实践汇报考核,而后在此栏目写明考核意见,并勾选考核结果(优秀、良好、中等、通过、不通过),考核组组长签字。 3.学院依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录入学生专业实践成绩。 4.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1月13日前提交至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综合楼211-1李莉老师处,逾期不提交造成成绩未及时录入将直接影响2022年3月份提交答辩申请进程,责任由学生自负。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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