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1:20 浏览次数: |
各相关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多元化学术和实践成果,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以下简称学术奖)和优秀实践成果奖(以下简称实践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1.成果奖遵循“奖励拔尖、鼓励创新、分类评价、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认真、公开、公正进行评选。 2.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特点制定申报评审办法,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推进学校“强院兴校”行动。 二、申报范围 1.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 2.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 3.申报者可使用最多三项代表性支撑成果申报一项成果奖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或学院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均不得再次作为支撑成果申报;同一支撑成果不得同时申报学术奖和实践奖。 三、申报条件 1.学术奖:申报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代表性支撑成果包括正式公开发表(必须有卷期、页码)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实践奖:申报成果应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实践创新性,体现出研究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相应实际问题,可表现为技术应用创新,产生较高经济效益;调研案例报告,具有较高社会价值;文学艺术创作,具有较高社会评价等多种形式。 2.文字性学术成果须是申报者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负责人,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发明专利须是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导师第一位),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须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 3.影响因子和分区(仅做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参照《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管理办法》,理学工学信息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中信所发布标准,医学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Web of Science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数据(分区取大小类中最优分区),影响因子为文章发表当年影响因子。 4.支撑成果应为2023年4月30日之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四、名额分配 原则上以当前基本学制范围内的在学博士生人数为基数分配各单位推荐指标,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可推荐数为2项(等额推荐,学术奖和实践奖总和不超过2项)。在学硕士生不做推荐指标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生同标准参评。 五、奖励等级及标准 根据《山东大学学院综合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以及评审奖励原则,校级成果奖设置优秀奖,奖励标准为20000元/项。对特别突出的成果,经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可评为特等奖,奖励标准30000元/项。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将根据本年度财务预算拨付情况,结合学院实际,增设院级优秀成果奖奖项。 六、评审程序 1.学院审核与组织评审:学院对参评成果的申报资格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按单项成果对所有推荐成果统一排序,同一申报者的多项成果须按单项成果排序,确定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排序,对排序进入前15名的成果进行公示。 2.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 推荐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向齐鲁医学院等额推荐校级优秀学术成果(若被推荐申报校级优秀成果奖但未获奖的成果可继续参评院级优秀成果奖)。 3.院级优秀成果奖评审:待校级优秀成果奖公示后,根据公示无异议的排序结果择优确定院级优秀学术成果奖(已获得校级优秀学术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评院级优秀学术成果奖)。 4.系统成果信息填报与导师审核(仅获得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资格的需要走系统,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1)申报者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项目管理”进行申报,并按照操作说明在系统提交成果证明材料,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2)提交后请导师在系统审核同意。(关于成果证明材料的说明:成果论文全文电子文档(PDF格式)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电子扫描文档等,鼓励提供成果检索报告。所有成果材料合并一个PDF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七、材料报送 (1)请各位拟申报的研究生务必2023年4月24日12: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excel版,附件2)和成果支撑材料打包发送至sdyxyyjs@163.com ,文件名称命名为“学号-博/硕-姓名”,邮件主题名称与文件名保持一致。 成果支撑材料应包含:(1)pdf版论文:分别按成果1、成果2依次命名,高亮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一单位、发表时间。(2)分区、影响因子截图word:参考附件3,将所有成果的分区、影响因子截图整理到一个word中,文件以“影响因子、分区截图”命名。(3)如为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及转化应用证明材料。 (2)获得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资格的成果在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时间另行通知),务必保证电子版汇总表信息(附件2)与系统填报数据严格保持一致)。 八、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审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实践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应用转化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做法。 3.培养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为最终审核,审核结果经学校公示后直接进入评审程序,学校不再组织材料复核。因审核、评审把关不严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学校将减少或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评选指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因学院需进行材料审核、成果评审、公示等环节后方可报送齐鲁医学院进行评审,请各相关研究生务必及时提交推荐成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5.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果奖申报菜单使用说明见附件1。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windows自带浏览器Microsoft Edge,360浏览器请选用极速模式。 山东大学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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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多元化学术和实践成果,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以下简称学术奖)和优秀实践成果奖(以下简称实践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1.成果奖遵循“奖励拔尖、鼓励创新、分类评价、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认真、公开、公正进行评选。 2.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特点制定申报评审办法,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推进学校“强院兴校”行动。 二、申报范围 1.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 2.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 3.申报者可使用最多三项代表性支撑成果申报一项成果奖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或学院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均不得再次作为支撑成果申报;同一支撑成果不得同时申报学术奖和实践奖。 三、申报条件 1.学术奖:申报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代表性支撑成果包括正式公开发表(必须有卷期、页码)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实践奖:申报成果应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实践创新性,体现出研究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相应实际问题,可表现为技术应用创新,产生较高经济效益;调研案例报告,具有较高社会价值;文学艺术创作,具有较高社会评价等多种形式。 2.文字性学术成果须是申报者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负责人,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发明专利须是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导师第一位),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须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 3.影响因子和分区(仅做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参照《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管理办法》,理学工学信息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中信所发布标准,医学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Web of Science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数据(分区取大小类中最优分区),影响因子为文章发表当年影响因子。 4.支撑成果应为2023年4月30日之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四、名额分配 原则上以当前基本学制范围内的在学博士生人数为基数分配各单位推荐指标,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可推荐数为2项(等额推荐,学术奖和实践奖总和不超过2项)。在学硕士生不做推荐指标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生同标准参评。 五、奖励等级及标准 根据《山东大学学院综合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以及评审奖励原则,校级成果奖设置优秀奖,奖励标准为20000元/项。对特别突出的成果,经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可评为特等奖,奖励标准30000元/项。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将根据本年度财务预算拨付情况,结合学院实际,增设院级优秀成果奖奖项。 六、评审程序 1.学院审核与组织评审:学院对参评成果的申报资格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按单项成果对所有推荐成果统一排序,同一申报者的多项成果须按单项成果排序,确定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排序,对排序进入前15名的成果进行公示。 2.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 推荐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向齐鲁医学院等额推荐校级优秀学术成果(若被推荐申报校级优秀成果奖但未获奖的成果可继续参评院级优秀成果奖)。 3.院级优秀成果奖评审:待校级优秀成果奖公示后,根据公示无异议的排序结果择优确定院级优秀学术成果奖(已获得校级优秀学术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评院级优秀学术成果奖)。 4.系统成果信息填报与导师审核(仅获得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资格的需要走系统,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1)申报者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项目管理”进行申报,并按照操作说明在系统提交成果证明材料,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2)提交后请导师在系统审核同意。(关于成果证明材料的说明:成果论文全文电子文档(PDF格式)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电子扫描文档等,鼓励提供成果检索报告。所有成果材料合并一个PDF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七、材料报送 (1)请各位拟申报的研究生务必2023年4月24日12: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excel版,附件2)和成果支撑材料打包发送至sdyxyyjs@163.com ,文件名称命名为“学号-博/硕-姓名”,邮件主题名称与文件名保持一致。 成果支撑材料应包含:(1)pdf版论文:分别按成果1、成果2依次命名,高亮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一单位、发表时间。(2)分区、影响因子截图word:参考附件3,将所有成果的分区、影响因子截图整理到一个word中,文件以“影响因子、分区截图”命名。(3)如为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及转化应用证明材料。 (2)获得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资格的成果在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时间另行通知),务必保证电子版汇总表信息(附件2)与系统填报数据严格保持一致)。 八、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审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实践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应用转化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做法。 3.培养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为最终审核,审核结果经学校公示后直接进入评审程序,学校不再组织材料复核。因审核、评审把关不严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学校将减少或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评选指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因学院需进行材料审核、成果评审、公示等环节后方可报送齐鲁医学院进行评审,请各相关研究生务必及时提交推荐成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5.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果奖申报菜单使用说明见附件1。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windows自带浏览器Microsoft Edge,360浏览器请选用极速模式。 山东大学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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