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6:29 浏览次数: |
各申请学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本学期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现将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测按照新修订的《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实施。 二、检测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30日。 三、明确学位论文检测各环节的职责,学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后的论文最终稿(pdf格式),导师审核通过,研究生秘书下载并进行检测,确保论文最终稿与检测论文版本一致性。 学校也将下载所有学生的论文最终稿留存备案。 检测完成后,检测结果将导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四、全文“总文字复制比”在15%与30%之间(含15%,30%)者,需填写《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附件2)。经鉴定,不构成学位论文作假的,《审查表》有分会留存备查。构成学位论文作假的,《审查表》上交学位办公室。 全文“总文字复制比”超过30%以上者,均需填写《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上交学位办公室。 五、经学校审核确认具有密级的学位论文不能进行检测。确定为“内部保密”的学位论文,按正常论文进行检测。 六、因检测系统所限,若待检测论文字数超过15万字,请按每小于15万字一部分拆分。 上传论文最终稿和进行检测均以“学号”命名。 附件1:《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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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201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答辩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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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5-05 浏览次数: |
各申请学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本学期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现将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测按照新修订的《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实施。 二、检测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30日。 三、明确学位论文检测各环节的职责,学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后的论文最终稿(pdf格式),导师审核通过,研究生秘书下载并进行检测,确保论文最终稿与检测论文版本一致性。 学校也将下载所有学生的论文最终稿留存备案。 检测完成后,检测结果将导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四、全文“总文字复制比”在15%与30%之间(含15%,30%)者,需填写《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附件2)。经鉴定,不构成学位论文作假的,《审查表》有分会留存备查。构成学位论文作假的,《审查表》上交学位办公室。 全文“总文字复制比”超过30%以上者,均需填写《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上交学位办公室。 五、经学校审核确认具有密级的学位论文不能进行检测。确定为“内部保密”的学位论文,按正常论文进行检测。 六、因检测系统所限,若待检测论文字数超过15万字,请按每小于15万字一部分拆分。 上传论文最终稿和进行检测均以“学号”命名。 附件1:《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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