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第二次学位授予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人员范围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参加答辩。
二、答辩申请程序
1.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拟参加答辩研究生,将个人学位论文工作向导师进行全面汇报,征得导师同意者可以申请答辩。
2.导师同意答辩的在职研究生请于2017年3月3日前进行预报名。报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郑华老师邮箱(zhenghua@sdu.edu.cn),信件内容包括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姓名、手机号(答辩期间保持畅通)、导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已发表学术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
3.按要求正式提交答辩申请材料
在职拟答辩研究生于3月6日至3月1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综合楼208办公室郑老师或李莉老师处提交下述答辩材料。
1) 导师签署意见的“答辩申请书”(附件1)。
2) 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以山东大学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为第一单位的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在职研究生以发行现刊为准),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
3) 在职研究生学费交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返回)。
4) 导师签字并给出成绩的以下材料
①.参加学术活动的前沿讲座汇总表(附件2)及本人主讲报告(至少两次)PPT讲义打印稿,作为学术活动课程成绩(注意听取讲座次数应在15次以上,讲座汇总表成绩和封皮成绩一致);
②.制药工程技术进展相关文献综述一篇,作为制药工程技术进展课程成绩;
③.相关英文文章翻译译文(附英文原文,约2000字),作为专业英语成绩;
④.研究生期间进行的生产实践报告一份,对应生产实践成绩。
注:上述材料对应四门研究生课程成绩,请学生将相关材料整理好之后分别附封皮(见附件3)打印,封皮处由导师签署成绩并签字。
5)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同学还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单位推荐意见(见附件4)。
说明: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下半年是13级工程硕士申请硕士学位的最后答辩申请期限,务必请该部分同学抓紧与导师商讨答辩事宜,确保在2017年第四次学位授予申请之前提出答辩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三、答辩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3月12日前受理答辩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答辩申请(提交答辩申请材料见附件)。
3月20日前完成学院资格审查。
3月30日前完成学校资格审查(错过资格审查者将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4月5日前校外匿名外审。
4月15日学位论文评审。
5月20日前完成答辩及学位论文学术审核。
5月25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授位名单。
5月30日前上报材料,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授位名单。
时间进度为往常学校的大体时间安排,具体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四、注意事项
因学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严格的时间、答辩程序及相关表格材料要求,答辩工作期间希望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及时查看学院研究生教育网页的相关通知,按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7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