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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报名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8日 16:38:01点击数:


各教研(实验)室:

根据第二十二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及《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省直保健对象健康查体工作的通知》[鲁健办发(2016)2号文件]、《山东大学健康保健工作实施意见》[山大综字〔2004〕14号]、《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工作的实施意见》[山大综字〔2009〕35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16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报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外体检

1.人员范围:

省直保健对象:省直保健对象含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包括:离休(含特字)保健人员,在职和退休享受“省级保健”、“普通保健”人员(持有省直医疗保健证者);

不享受保健待遇的在职博士生导师、退休后仍带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请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担任正处级实职在职领导干部;退休前曾任正处实职的退休人员。

2.体检组织:离休保健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由校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报名。

3.体检套餐:

省直保健对象基本套餐按照《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省直保健对象健康查体工作的通知》[鲁健办发(2016)2号文件]有关文件执行,其它人员同往年一致。

4.查体医院:齐鲁医院。(鼓励到校外体检者到校医院健康体检,凡报名到校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的,将赠送1-2项规定套餐以外的项目)

5.报名方式:

符合校外医院体检条件的人员(离休保健人员除外)以部门、学院(中心)为单位统一报名,请各教研(实验)室将查体报名表(汇总在一个表格内)纸质版于11月18日前电子版发至:yxyzyj@sdu.edu.cn

6.体检时间:将结合各单位报名人数,与齐鲁医院商定后另行通知(离休保健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另行通知)。

二、校内体检

1.人员范围:

为上述校外体检以外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在职、退休人员及学校经费支付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形式)。其它经费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由各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2.体检地点:

校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中心校区校医院北楼西侧)全面承担今年的教职工体检任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健康管理中心体检者,可选择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3.体检组织:

采用单位集体报名方式,请各教研(实验)室11月18日前将查体报名表电子版发至:yxyzyj@sdu.edu.cn

4.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分为基本套餐项目和自选体检项目,基本套餐项目同往年,自选体检项目是由健康管理中心根据往年体检中集中反映的健康问题而设立的自费检查项目。

5.体检时间:

健康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单位报名顺序安排体检时间,并提前一周通知到各单位。如因特殊情况认为集体预约时间不合适,职工本人可提前一周向健康管理中心单独预约,预约电话88366999。

6.有关要求:

体检时请携带校园卡、身份证,并仔细阅读体检注意事项、体检流程等,体检完毕后请将体检导引单交回登记处,并与主检医师核对体检项目。

为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体检通知下达、联络等工作。请单位务必通知到职工本人,做好体检准备,以保证每天实到体检人数。

 

 

九游网页版登录入口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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