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第一轮通知(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4日 16:28 浏览次数: |
我校及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根据上述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通知要求完成材料报送。 一、时间安排 对外联系(获取邀请函、录取通知书):2017年2月-2018年3月1日 研究生校内网上预报名:2018年1月26日至3月3日 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3月5日。逾期将影响推荐。
二、各申请人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综合楼208,李莉): 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和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的材料清单略有不同,请注意按照附件1中标注的不同工作表进行准备。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ly1990@sdu.edu.cn): (1)单位推荐意见word文件电子版:推荐意见应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科研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使用计划等,每位申请人一份,400字以内(严格计算字符数!!),由导师草拟,并提供推荐意见的word文件,主题注明“XXX(姓名)公派出国推荐意见。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的申请人信息应与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联合培养研究生仅需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中的申请人信息部分,以“研究生姓名+评审意见表”为文件名。 (4)《国内导师推荐信》扫描件:需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再加盖齐鲁医学院公章,然后扫描(将原件进行扫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0KB,否则无法上传),以“研究生姓名+导师推荐信”为文件名。
三、 医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齐鲁医学院按学校要求在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基础上,成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专家组,确定齐鲁医学院推荐研究生名单,并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填写《校内评审专家意见表》,连同申请人书面及电子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注意: 1. 申请人校内网上预报名,确定信息无误后,请务必让导师从系统里审核,然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 2. 研究生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山东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 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正在国外学习的研究生、曾获得山东大学海外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已确定转博但尚未取得博士学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 A. 学校不建议申请时未修完规定学分、未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或申请时为毕业年级博士生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 B. 已确定转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博士研究生类别;学校不建议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 3. 请各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考虑学习规划后审慎做出决定。被录取研究生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 SCI 影响因子5年平均因子参照附件,泰晤士排名参照以下网址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17/world-ranking#!/page/0/length/25/sort_by/rank/sort_order/asc/cols/st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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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推选工作的通知(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下一条:关于2018年寒假及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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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第一轮通知(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 |
发布日期:2018-01-24 浏览次数: |
我校及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根据上述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通知要求完成材料报送。 一、时间安排 对外联系(获取邀请函、录取通知书):2017年2月-2018年3月1日 研究生校内网上预报名:2018年1月26日至3月3日 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3月5日。逾期将影响推荐。
二、各申请人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综合楼208,李莉): 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和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的材料清单略有不同,请注意按照附件1中标注的不同工作表进行准备。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ly1990@sdu.edu.cn): (1)单位推荐意见word文件电子版:推荐意见应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科研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使用计划等,每位申请人一份,400字以内(严格计算字符数!!),由导师草拟,并提供推荐意见的word文件,主题注明“XXX(姓名)公派出国推荐意见。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的申请人信息应与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联合培养研究生仅需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中的申请人信息部分,以“研究生姓名+评审意见表”为文件名。 (4)《国内导师推荐信》扫描件:需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再加盖齐鲁医学院公章,然后扫描(将原件进行扫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0KB,否则无法上传),以“研究生姓名+导师推荐信”为文件名。
三、 医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齐鲁医学院按学校要求在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基础上,成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专家组,确定齐鲁医学院推荐研究生名单,并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填写《校内评审专家意见表》,连同申请人书面及电子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注意: 1. 申请人校内网上预报名,确定信息无误后,请务必让导师从系统里审核,然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 2. 研究生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山东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 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正在国外学习的研究生、曾获得山东大学海外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已确定转博但尚未取得博士学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 A. 学校不建议申请时未修完规定学分、未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或申请时为毕业年级博士生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 B. 已确定转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博士研究生类别;学校不建议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 3. 请各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考虑学习规划后审慎做出决定。被录取研究生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 SCI 影响因子5年平均因子参照附件,泰晤士排名参照以下网址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17/world-ranking#!/page/0/length/25/sort_by/rank/sort_order/asc/cols/st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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